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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来相城 心想事成|免费!折扣!暑期放“价”,畅玩一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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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季花静静绽放,玉兰树亭亭玉立(tíngtíngyùlì),鲜花和绿树相互倾诉着(zhe)夏意盎然的故事。三五成群的孩童追逐嬉戏,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……这是不久前在江苏省徐州市某小区见到(jiàndào)的景象。

站在小区门口的王素芳拿出手机,手机里留存着小区停工时的照片,她滑动(huádòng)着手指让记者看那些(nàxiē)照片,那时的工地是杂草丛生(zácǎocóngshēng),萧条冷落。

王素芳是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。看着手机里的(de)照片和眼前的景象,她(tā)(tā)对记者说,她很欣慰,也很感慨。她觉得,那个“先行判决”非常有必要,否则,真不敢往下想……

时间追溯到2021年10月,在(zài)一片欢乐的气氛中,徐州某房地产公司(gōngsī)与浙江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。

建设公司作为总包单位,负责(fùzé)承建房地产公司一个住宅项目。该项目位于所在城市重要区域,建设之初,就(jiù)备受当地政府和群众关注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塔吊林立,项目有序推进,3幢花园别墅、8幢高层住宅的主体渐次矗立。如果(rúguǒ)一切正常,这本是(shì)一次普通合作。

然而,2023年7月起,施工现场日益冷清(lěngqīng),脚手架(jiǎoshǒujià)上的工人们不知所踪。不时有购房者在工地外驻足观望,议论纷纷。

在购房者的议论声中,2024年4月,建设公司收到了房地产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函(tōngzhīhán),让这起(zhèqǐ)合作顿生波澜。

“你方擅自(shànzì)停工(tínggōng),延误工期的行为已(yǐ)严重违反(wéifǎn)合同约定,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,现我方提出解除合同。”在这份解除合同通知函中,房地产公司详细列举了建设公司的停工次数、管理漏洞等,字里行间皆是不满。

法庭之上,建设公司对房地产公司的指责进行(jìnxíng)回应:“停工属实,但属于法律允许的正常停工;即使停工延误了工期,那也是房地产公司未按时支付(zhīfù)工程款及其他多项违约(wéiyuē)行为所致。”

与此同时,建设(jiànshè)公司(gōngsī)还提出7项反诉请求,第一项同样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两家公司的施工合同。

在这起(zhèqǐ)施工合同纠纷案中,除解除合同之外,双方对施工资料移交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(zhùxiāo)、工程欠款支付、停窝工损失赔偿(sǔnshīpéicháng)等争议,亦是剑拔弩张,互不相让。

面对厚厚的卷宗和当事人的举证、质证,王素芳(wángsùfāng)愈发感觉案情复杂:一是双方签订(qiāndìng)的施工合同能否继续履行,如果解除合同,如何(rúhé)确定施工方退场时施工界面和遗留建筑材料的质量及数量;二是如何认定工程未能如期完工的原因及责任划分;三是如何认定建设公司(gōngsī)反诉主张(zhǔzhāng)的工程造价。

在法官会议上讨论案件(tǎolùnànjiàn)时,徐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潘(pān)全民谈道,这个案件最突出的问题是双方当事人均(jūn)主张对方违约,导致(dǎozhì)合同已陷入履行僵局,不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迟迟难以兑现,同时因项目(xiàngmù)施工停滞、交付期限迫近导致千余户购房者集体权益受损。为此,我们必须厘清裁判思路,打破项目施工僵局推动复工续建,缓解当事人间(jiān)的矛盾和对立关系,避免工程持续烂尾引发社会稳定风险。

翻看讨论记录,记者(jìzhě)强烈地感到,对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件,如果找不到突围的方法(fāngfǎ),法官就会被案件拖住,当事人就会被案件捆住,当事人或是利益相关方就可能因此被压垮。

是依照传统审(shěn)判思路审下去,还是“快刀斩乱麻”,尽快找到突围之道?王素芳开始思索(sīsuǒ)。

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临近,小区仍然是停工状态,满目狼藉。王素芳多次(duōcì)到工地现场,见法官来了,购房者(gòufángzhě)如同见到救星一般,听到购房者的叹气和抱怨,王素芳心里很不是滋味,每次都要拍下(xià)几张照片(zhàopiān),那是让她心急如焚的照片,也是督促她必须尽快突出重围、加速办案(bànàn)的照片。

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,一些购房者开始组建“维权群”,王素芳进入了群里。小区(xiǎoqū)项目是否已经烂尾?还要烂尾多少时间?怎样才能不让我们的血汗钱打水漂?我们要维权……一时间,“维权群”里群情激愤(qúnqíngjīfèn),还有人(rén)开始在网络上(shàng)发声。

“一石激起千层浪”。随着(suízhe)越来越多网络声音出现(chūxiàn),由该项目引起的对当地营商环境的担忧,也成为合议庭需要重视的问题。

突围(tūwéi)迫在眉睫。如何突围?

王素芳在合议庭合议时谈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案件(shěnlǐànjiàn),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,可以(kěyǐ)就该(gāi)部分先行判决。

有合议庭成员谈道,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在审判(shěnpàn)实践中用得(dé)不(bù)多,差不多(chàbùduō)是“沉睡的法条”。主要原因在于被告方大多强烈反对先行判决,承办法官也担心判决后出现新的证据,给后续的案件办理造成被动。

王素芳对记者说:“每当看到手机里的照片,我就有(yǒu)一种强烈的感觉,如按照一般节奏审理,对法官而言,无疑是四平八稳,可对购房者来说,那可能会是漫长的等待和煎熬(jiānáo)。我常想,假如是我买了那房子,那真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(tāxiàlái)。”王素芳接下来的话,让记者感到充满诗意,更(gèng)有担当。她(tā)说,法律不是让时光倒流,而是给未来开路。既然有明确(míngquè)的法律条文支持,就要积极引用,让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出它(tā)的价值和效能。

在梳理案件细节时,王素芳注意到双方对“合同解除(jiěchú)”均无异议,是各自真实意思表示。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“先解除合同、施工方退场(tuìchǎng)、项目尽快复工、有账慢慢算”的(de)先行判决策略,来化解这一合同僵局(jiāngjú)呢?在又一次合议时,王素芳说出了(le)自己的突围之道,合议庭有的人表示赞同,有的人说出了顾虑。

王素芳觉得顾虑可以研究,但一定(yídìng)不能被顾虑束缚了(le)手脚。为了衔接好先行判决与本案后续其他争议问题(wèntí)的处理,合议庭数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监理公司到现场(xiànchǎng)勘验,对已完成施工量和施工质量问题逐一进行(jìnxíng)核对,还(hái)分门别类制作了可接收再利用材料和施工方撤场自行处理材料清单。对于(duìyú)无争议部分,形成确认明细单(míngxìdān),对于有争议部分,形成异议明细单,并明确异议内容。王素芳还清楚地(dì)记得当时的情形:阳光火辣辣的,还连续刮风,不时有强风吹来,风中裹着尘土,让人睁不开眼睛,有人连续清点了三天。王素芳笑着说,大家戏称在阳光下补足了钙,变黑了很多。

“这场纠纷如果按常规审理下去,新的施工单位无法进场,房地产公司要承担(chéngdān)延期交房的责任,业主们也不会答应;建设公司则要承担设备租赁(zūlìn)、人工留守开支等相关损失(sǔnshī)。对于双方来说都(dōu)是得不偿失!”工地现场,王素芳对双方当事人说道(shuōdào)。房地产公司和建设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同意王素芳提出的判决思路。

“先行判决(xiānxíngpànjué)”后的春天

先行判决前的相关工作完成(wánchéng)后(hòu),2024年8月,徐州中院作出先行判决:确认双方施工合同解除。判决书中专门(zhuānmén)提到:对于因合同提前(tíqián)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、结算和清理等问题,在本案先行判决之后继续审理。

“合同一解除(jiěchú),新确定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立即进场了,我们再也不用看着延期(yánqī)交房违约金越积越(yuèjīyuè)多而干着急了。”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很是激动。

“停窝工对于我们来讲,也是一笔不小的(de)损失。合同解除了,我们也可以安心(ānxīn)开拓其他项目了。”建设公司负责人同样欣喜。

法院判决生效后,停工许久的工地重新(chóngxīn)热闹起来,新进场的施工(shīgōng)单位第一时间恢复了施工,加班加点地保障房屋尽快交付(jiāofù)。千余名购房者也(yě)在业主群里沸腾起来,直呼“法院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,新家终于有了盼头”。有人提议将“维权群”改成“维美群”,“维美群”的意思是共同维护美好家园,有人表示赞同。记者笑着问王素芳,能否把自己拉入(lārù)群里看一看。王素芳同意了,在群里,记者看到不少家装分享、周边(zhōubiān)购物(gòuwù)之类的信息。

短短数月(shùyuè)后,项目(xiàngmù)剩余工程建设完毕。2025年初案涉(ànshè)一期房屋顺利交付,部分购房业主已进行装修、入住。此后,案涉工程二期的施工项目亦有序展开。

“此案适用先行判决,真正实现了‘审理一案(yīàn)、盘活两企、惠及多方’的共赢效果。”王素芳表示,对合同解除后果及双方其余本反诉请求,仍将由合议庭继续(jìxù)审理,目前正对(zhèngduì)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。

“本案通过先行判决解决无争议问题,及时固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既避免(bìmiǎn)(bìmiǎn)了(le)因全案审理周期(zhōuqī)冗长导致的资源虚耗,又为当事人提供了阶段性救济路径,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,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公正。该案是在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中实现‘公正与效率’相统一的典型案例。”徐州市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、中国矿业大学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孙建华(jiànhuá)如此点赞。

在徐州(xúzhōu)中院研究室翻开相关资料时,记者了解到,短短半年(bànnián)时间,徐州法院已在34件案件中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制度,推动多个(duōgè)项目工程续建,涉及标的额5.77亿元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程序缩短60%以上。

徐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顾韬告诉记者,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(jiūfēn)案中适用(shìyòng)先行判决,不仅能够(nénggòu)通过层层限缩争议范围,及时打破僵局,高效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(sùqiú),促进矛盾纠纷梯次化解,也有利于推动工程复工续建,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,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,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(yíngshāng)环境。在此基础上,徐州中院将继续调研司法实践需求(xūqiú),在知识产权纠纷、道交纠纷、劳动争议、长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主动适用先行判决,切实发挥制度效能,展现司法担当。

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刘悦梅介绍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件(jiūfēnànjiàn)通常具有标的额大、专业性强、争议焦点多、本反诉交织等特点,且往往需要借助鉴定查明案件事实,审理周期相对较长。近年来,江苏法院在(zài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(zhōng)依法适用先行判决制度,聚焦(jùjiāo)“矛盾症结”,巧用“分段解纷”,通过先行化解部分争议,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,打破施工合同履行(lǚxíng)僵局,缓解建筑企业(qǐyè)资金周转(zījīnzhōuzhuǎn)压力,消除不必要的讨薪纠纷。接下来,江苏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先行判决制度适用机制(jīzhì)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高效、实质化解。
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1版

记者:郑卫平 | 通讯员:褚红艳(hóngyàn)

见习(jiànxí)编辑(biānjí):孙林林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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